新时代“网络谣言”出现亟待网络舆情与时俱进监督治理★解密2316★


  2022年,国际国内热点事件中,网络谣言“趁虚而入”,时有发酵,涉及疫情防控、公共政策、社会事件、医疗健康、自然现象等公众关心关切领域,可谓“套路百出”,令人深恶痛绝。针对网络谣言这一痼疾,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重拳出击,全年共受理网民谣言举报信息3万余条,汇集谣言样本和辟谣数据2.45万条,共发布各类辟谣稿件1.31万篇,推出了12期《打击网络谣言 共建清朗家园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月度辟谣榜》、科学流言榜以及“涉防灾减灾辟谣榜”“涉化妆品辟谣榜”“涉高考高招辟谣榜”“涉食品安全辟谣榜”等行业辟谣榜单。

  2012年04月16日人民日报报道了“军车进京”谣言极易影响稳定的文章,有人曾在网络上造谣,说“军车进京”、“北京夜里响起了枪声”。但实际上这是子虚乌有的凭空捏造,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罚。这类谣言极易造成群众的恐慌心理,影响社会稳定。

  近几年来,随着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激增之势。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网络谣言不仅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时空、特定范围传播,其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呈几何级数增长,危害巨大,后果十分严重,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一、我国网络舆情现状与背景

  (一)影响社会稳定

  网络谣言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网络谣言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网络谣言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形象。

  2011年3月,在日本发生特大地震后仅一周,“食盐能抵御核辐射”的网络谣言使中国多地发生群众抢购食盐的事件。此事件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群众的日常生活,甚至闹成了国际笑话,被外国媒体广泛报道,给国家形象造成了损害。

  2009年10月,在某网站上出现一篇所谓的“自述卖淫经历”文章,作者讲述自己感染艾滋病在北京卖淫的经历。随后,此人发文出了一份279人的“性接触者通讯录”。该文引起了网民的极大兴趣,纷纷在各论坛上转载、评论。一时间,“艾滋女”三个字成为最热门的网络搜索词。但经警方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谣言,是杨某针对受害人的恶意诽谤,整个事件中,那些看似可信的所谓“自述”、“通讯录”和“照片”全是伪造的。虽然事件最终真相大白,但包括受害人在内的整个社会都为之蒙羞。

  (二)损害国家形象

  在诸多网络谣言中,针对社会公众人物、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基本制度的谣言,危害是最为广泛的。这类谣言从根本上破坏公众对政府、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信任,造成严重的思想混乱,影响群众对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信心。

  比如,有人曾在网络上造谣,说北京市公交系统的一位全国劳动模范因贪污腐败被抓。虽然相关部门及时澄清,消除了谣言,但这则谣言把“全国劳模”和“腐败分子”相联系,客观上影响了公众对劳动模范这一崇高荣誉的信任。

  比如,有人曾在网络上造谣,说“军车进京”、“北京夜里响起了枪声”。但实际上这是子虚乌有的凭空捏造,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罚。这类谣言极易造成群众的恐慌心理,影响社会稳定。

  短短的一篇网络帖子、一条手机短信、一则网络笑话,看似无足轻重,最终却会玷污公民名誉,威胁社会稳定,影响群众生活,破坏国家形象,后果不可谓不严重。

        二、我国舆情研究现状

  (一)解释

  从传统的社会学理论上讲,舆情本身是民意理论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民意的一种综合反映。但是,从现代舆情理论的严格意义上讲,舆情本身并不是对民意规律的简单概括,而是对“民意及其作用于执政者及其政治取向规律”的一种描述。

  简述为,舆情是舆情因变事项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中,民众所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在实际工作中,舆情信息员对舆情概念的理解,必须把握四层义:

  1.舆情是民意集合的反映。换句话说,民意是形成舆情的始源,没有民意,就没有舆情;

  2.舆情所要反映的民意,是那些对执政者决策行为能够产生影响的“民意”,而非民意的全部;

  3.舆情因变事项是舆情产生的基础,研究、分析舆情,首先要深入研究、分析舆情因变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4.舆情空间对舆情传播及其对执政者决策行为的影响有重要作用。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舆情定义中的“民众社会政治态度”,是指民众对执政者及其所持有的政治取向的看法、意见和态度。民众的这种社会政治态度说到底是对自身利益需求的一种诉求和表达,它不仅包括民众对国家政治的看法、意见和态度,对社会政治的看法、意见和态度,同时还包括民众对社会事物的看法、意见和态度。一句话,“民众社会政治态度”是民众要求执政者不断改善民情状况的一种诉求和意愿的集合。

  (二)舆情类别

  1、新闻舆情

  所谓新闻舆情就是新闻媒体作为中间个体,对作为客体的社会管理者的政治取向产生和持有的政治态度,以及作为主观个体对此产生反应的综合分析及相应报道。新闻舆情是经过媒体验证和包装过的舆论,是带有客观性和准确性的舆论。它的目的不是煽动群众和危害国家利益,而是客观诚实的就一件事情进行的媒体分析和报道。这种新闻舆情是最有权威性的社会舆论,需要通过某种手段实时进行监测和分析。通过对新闻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可以帮助政府和相关单位随时了解情况和及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网络舆情

  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是社会舆情的直接反映。传统的社会舆情存在于民间,存在于大众的思想观念和日常的街头巷尾的议论之中,前者难以捕捉,后者稍纵即逝,舆情的获取只能通过社会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获取效率低下,样本少而且容易流于偏颇,耗费巨大。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众往往以信息化的方式发表各自看法,网络舆情可以采用网络自动抓取等技术手段方便获取,效率高而且信息保真(没有人为加工),覆盖面全。

  2010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暨互联网舆情管理论坛在成都举行[1],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林建祥在会上致辞。他指出,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社会,互联网的开放性、互联性、连接形式的多样性等特点造成互联网病毒泛滥;加强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完善协调处置机制、开展网络安全技术研究、建设网络安全应急体系也相应的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依然是一个严峻的课题,各行业要全面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对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防范能力,重视网络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网络安全,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

  (三)网络舆情的特点

  与报纸、无线广播和电视等传统的传播媒体相比,网络媒体具有进入门槛低、信息超大规模、信息发布与传播迅速、参与群体庞大、实时交互性强等综合性特点。由于网络信息的发布成本极低,信息的提供者、传播者和阅读者之间已经没有明显的界限。信息网络已成为一个“虚拟社会”,具有非常明显的社会群体特征。与此同时,“虚拟社会”与真实社会之间的互动日益显著。

  在网络环境下,舆情信息的主要来源有:新闻评论、BBS、博客、聚合新闻(RSS)等,那么网络舆情具有哪些特点呢?根据乐思高级舆情监测分析师雷先生的论文介绍,将其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网络舆情的自由性。

  互联网是完全开放的,它拓展了所有人的公共空间,给了所有人发表意见和参议政事的便利,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络信息的发布者,每个人都有选择网络信息的自由,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由于互联网的匿名特点,多数网民会自然地表达自己的真实观点,或者反映出自己的真实情绪。因此,网络舆情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矛盾,比较真实地体现了不同群体的价值。

  2、网络舆情的交互性。

  在互联网上,网民普遍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意识。在对某一问题或事件发表意见、进行评论的过程中,常常有许多网民参与讨论,网民之间经常形成互动场面,赞成方的观点和反对方的观点同时出现,相互探讨、争论,相互交汇、碰撞,甚至出现意见交锋。这种网民之间的互动性实时交流,使各种观点和意见能够快速地表达出来,讨论更广泛更深入,网络舆情能够得到更加集中的反映。观念和情绪心态。

  3、网络舆情的多元性。

  网上舆情的主题极为宽泛,话题的确定往往是自发、随意的。从舆情主体的范围来看,网民分布于社会各阶层和各个领域;从舆情的话题来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舆情来源上看,网民可以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预先写好言论,随时在网上发布,发表后的言论可以被任意评论和转载。

  4、网络舆情的偏差性。

  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网络言论缺乏理性,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甚至有些人把互联网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通过相互感染,这些情绪化言论很可能在众人的响应下,发展成为有害的舆论。

  5、网络舆情的突发性。

  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当某一事件发生时,网民可以立即在网络中发表意见,网民个体意见可以迅速地汇聚起来形成公共意见。同时,各种渠道的意见又可以迅速地进行互动,从而迅速形成强大意见声势。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网络所具有的特性又使得网络舆论的自由化带来了一系列的消极影响:比如一些网民通过网络散布谣言、披露隐私、进行偏激和非理性的谩骂与人身攻击;而且,西方敌对势力也借助网络对我国日益发起“和平演变”攻势。由此可见,网络舆情已然成为影响社会持续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因势利导,提高新形势下舆情信息的分析能力,及时准确地掌握社会舆情动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是网络这一新兴媒体所面临的严肃课题与严峻挑战。

        三、我国网络舆情形成的原因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产生如此巨大的负面影响,既有技术因素,也有社会因素。

  就技术因素而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的流动,其传播速度和范围都是传统信息传播渠道难以比拟的。一则小小的谣言通过网络等途径可以瞬间送至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用户,在转发和评论中,其影响力被成倍放大。看似荒诞的“蝴蝶扇动翅膀引发海啸”的说法,在网络上变成了现实。

  就社会因素而言,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深刻转型,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多发。群众对于贪污腐败、分配不公、公权滥用等现象深恶痛绝。网络谣言正是利用这种社会心理,捏造、夸大、扭曲相关事件,误导公众。比如哈尔滨“宝马撞人案”、杭州“富家子飙车”等事件中在网上盛传的“领导亲属”、“权钱交易”等谣言,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中的“仇富”、“仇贪”心态。部分网民通过对这些网络谣言的参与、传播,宣泄着自身的负面情绪。

         四、网络舆情问题对策与措施

  (一)团结一致,澄清事实。

  谣言捕风捉影、似是而非,带有很强的迷惑性。但谣言之所以成为谣言,就是因为它缺乏事实根据。因此,事实与真相是谣言的天敌,只有用事实才能打败谣言。而这需要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共同努力。

  (二)及时有效,发布信息。

  对政府以及其他权威机构而言,在发生谣言时,需要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信息,用尽可能详实、清晰的事实证据阐释事件的来龙去脉,澄清迷惑,取信于民。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是应对包括网络谣言在内的一切公共事件的基本原则。因此,政府及其他权威机构应尽快熟悉和掌握网络工具,熟悉其运作规律。

  (三)宣传教育,遵纪守法。

  对政府以及其他权威机构而言,对公民个人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告知公民在发言之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根据,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蜚语,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的应尽义务。